细微处做实为民服务“大文章” 皋兰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22-10-03 17:10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皋兰县公安局在打击违法犯罪、护航经济发展、攻坚公安主责主业的同时,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8月12日,皋兰县公安局什川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称:魏某正在街上谩骂过往群众,情绪比较激动,需民警前往查看。群众口中的魏某其实是辖区一名精神障碍患者,情绪波动明显可能是其病情发作的前兆。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魏某所在位置查看情况。看到魏某的确存在易肇事肇祸行为,送治不及时会造成严重后果,民警立即与魏某家属取得联系,征得其家属同意后,民警督促魏某进行核酸采样,随后配合其家属将魏某送往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8月20日晚10时许,皋兰县公安局什川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村民报警称:其在山上放羊时遇到一迷路孩子,已将其带回家中,需民警出警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该村民家,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将孩子接回了派出所。通过与男孩交流得知,其家住兰州市城关区,假期一人去白银市游玩,返程时不慎将手机与随身现金丢失,无法坐车回家。步行三天三夜后到达什川镇,本想上山抄近路可以早点回家,但没想到又迷路了。了解情况后,民警暖心地为男孩送上食物补充体力,随后驾乘警车将男孩送回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的家中。

8月18日,辖区王女士向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报警称:其4岁的女儿不见了,需民警出警帮忙查找。接警后,经民警了解得知,系王女士带女儿在皋兰县人民广场一餐馆就餐时,因看管不慎,导致孩子走丢了。民警立即分两路,一边调取监控追踪孩子踪迹,一边围绕广场走访寻找。寻找途中,民警发现社区微信群有一条帮走失小女孩寻找家长的消息,仔细对比确认后,该名小女孩就是王女士走失的孩子,民警立即带着王女士前往领回孩子,并再三提醒王女士以后要看管好孩子,以免发生意外。

8月22日晚,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民警接到好心群众报警称:石洞镇农行门口有一醉酒男子需要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到达醉酒男子身边后,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刺鼻而来,只见距离男子不远处还有一个掉落的手机,通过联系手机通讯录中男子的亲友,问清醉酒男子的家庭住址后,民警将醉酒男子安全送回了家。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皋兰公安累计救助群众23名,收获群众赠送锦旗6面。下一步,皋兰县公安局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为群众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黄晓琴

来源: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