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要建省市共享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2021-09-09 08:55

信息兰州网消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编制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

重点建设10个

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争创儿科、心血管、呼吸、神经疾病、肿瘤、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与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深入协作,争创甘肃省分中心。布局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市州设置市州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重点建设10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在兰州市建设

省市共享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在兰州市建设省市共享的省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在天水、张掖、临夏等地探索建设区域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依托省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市州依托1至2家市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或单独建设传染病医院;各县区依托1至2家县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编制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探索开展县域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村)用”。落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办法,公立医院在各自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编制要求,先调入后入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医疗卫生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增加护士配备量,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比2左右。

允许医院在绩效工资内

自主设立项目

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和优化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有关要求,允许医院合理确定薪酬和绩效工资水平并动态调整,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允许医院在绩效工资内自主设立项目,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考虑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

以按病种付费为主

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国家试点经验,开展省级试点。将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日间诊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对涉医犯罪“快侦快诉快审”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每年定期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休假期间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对涉医犯罪“快侦快诉快审”,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