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元

2020-08-05 08:28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0年甘肃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其中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要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绩效测评,合理核定基层医务人员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哨点监测、摸排核查、随访服务和培训指导等方面的劳务经费,做好新增5元经费的合规使用,切实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各地要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并积极主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市县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市县承担,不得挤占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