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07-09 11:09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白银市纪委监委消息: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白银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宏民简历

李宏民,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甘肃靖远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4.07 靖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7.09 靖远县永新中学教师

1987.09—1989.06 靖远县北滩中学教师

1989.06—1995.10 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90.08——1993.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10—1998.03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8.03—1998.12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2—2000.06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06—2005.03 白银市平川区陡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6在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05.03—2010.05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局长

2010.05—2012.02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2.02—2014.12  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4.12—2016.10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10—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