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 配套幼儿园没建好 小区不得竣工验收

2019-07-29 10:47 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信息兰州网消息 7月28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获悉,为了让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公平而优质的幼教资源,兰州新区于近日正式出台《兰州新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600

配套幼儿园停建不建

据悉,此次治理将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城镇小区是否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是排查治理的重点。

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根据《方案》,新区建设部门监督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划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教育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办园。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限期未移交的,将失信行为作为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市场准入、退出等的重要参考。对已挪作他用的,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回,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产权移交给教育部门。

同时,《方案》明确提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部门后,应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的,新区组织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明年底完成全部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2019年8月底前,由教育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配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2020年12月中旬前,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教育、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逐一进行整改。原则上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