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对县域内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控

2018-11-26 10:27 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为进一步合理均衡皋兰县城现有路网的交通流,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道路设施完好,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皋兰县公安局决定对县城部分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控措施。

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核载八吨以上(含)或者三轴以上(含)大型货运机动车在北辰路国税局至魏家庄十字、名藩大道、兰泉路、新兴路与一号路交叉口至下道口、东兴路、健康路、百盛路、蓬花路、槐花路、百合路通行。

拉运生产生活必须物资以及从事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前到皋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通行证,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向县城运送煤炭车辆需按县工信局规定,提前到皋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通行证,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违法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一律已发予以处罚。该限行规定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