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一男子酒后施家暴 妻儿反抗出命案

2018-08-14 17:05 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兰州晚报讯 (记者 许沛洁 通讯员 杜春由)丈夫李某嗜酒如命,醉酒后经常对妻子实施家暴。在一次醉酒后,李某扬言要用菜刀砍死妻子和儿子,妻儿和李某发生了激烈争执,争执后李某突然死亡。8月13日,七里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对妻子判处缓刑,对儿子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豆某与被害人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七里河区经营一家旅馆,李某长期酗酒,醉酒后便对豆某家暴。2017年10月某日凌晨,李某喝醉后拿着一瓶白酒回到旅馆,豆某和儿子上前劝阻,抢夺李某手中的白酒,三人发生争执。醉酒的李某扬言要用菜刀砍死豆某和儿子。回想李某曾多次醉酒后殴打自己,豆某情绪激动,用铁板凳、擀面杖对其肩背部、胳膊、腿部等处进行击打及踢踹,之后和儿子小李使用布条将李某的双手捆绑,并安置在其家中厨房内的床上醒酒。

当天凌晨,豆某和儿子小李发现李某生命垂危,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按照120的电话指示对李某进行了心肺复苏。急救人员到达后,将李某送往甘肃省中医院进行救治,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工作人员发现死亡的李某身上有外伤后随即报案。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豆某、小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豆某、小李发现被害人李某生命垂危,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及寻求旅馆房客帮助,在医院得知医生拨打110报警时,二被告人一直在急诊科等待处警民警,该情节应属自首,可以依法减轻处罚。法医鉴定证实,李某其系饮酒、情绪激动等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重度脑水肿及小脑扁桃体疝而死亡;多部位损伤为辅助死因,故被害人死亡结果并不是二被告人直接伤害而导致。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小李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