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区:各幼儿园严禁招收未满3周岁幼儿入园

2018-05-21 10:43

七里河区教育局5月20日公布了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各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及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严禁招收未满3周岁幼儿入园。

七里河区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要优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同时,各幼儿园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同时,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幼儿,提供融合教育。

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入园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幼儿。幼儿园招生时家长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家长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本区户籍幼儿: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

非本区户籍幼儿:户籍证明、辖区内居住证、辖区内租房或监护人房产证明。

(2)企事业单位和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事项在招生前须到区教育局学前办核准备案,方可公示招生。

2.招生时间:全区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日-5日。

报名录取

1.各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登记条件的先后顺序录满为止。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2.七里河区三所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教育办牵头,学前办等相关部门协助,各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和监督部门监督,实行电脑派位,按招生条件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报到时提交相关资料。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