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兰州分公司危废污染调查进展:未发现因氟化物造成的影响

2018-01-12 15:25 澎湃新闻


公安机关介入中铝兰州分公司污染事件

2017年12月18日媒体报道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有关问题后,按照“彻查问题、严肃追责、彻底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依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就12月26日以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开展拉网排查,切实摸清环境底数。在红古区,采取驻点检查、驻区监察、驻企督查、无人机航拍立体平扫等方式,于2017年12月20日至29日,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周边红古区平安镇内的14条深沟进行了地毯式排摸,共出动132人次,车辆51车次,起降无人机29架次,未发现倾倒现象。在西固区,通过调阅资料、辨识地图、走访老员工,确定了该公司1995年以前遗留的工业垃圾堆存的西固寺儿沟填埋场、范坪渣场、杏胡台渣场三个点位所处的具体位置,先后走访76户,查阅近五年以来该企业电解槽大修通知单315份、危废转移联单183份、信访件76份、环评资料7批次。目前,三个渣场都已封场,且周边无水源,无群众聚集区,未发现因氟化物造成的影响。依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红古区公安局于2017年12月28日就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已正式开展立案侦查,前期调查的案件线索资料已向公安部门移交,目前案件正在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取证。

(二)依托专业技术,科学实施调查工作。第一时间委托技术单位介入,筛选确定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工作,并邀请“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地下水专家现场指导,研究制定勘探布点方案,采样品全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甘肃隆宇科技公司监测分析。为查清大修渣堆存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调查评估工作方案》,1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同步开展撒拉沟、山神沟环境地质调查和地形测绘等工作,已初步圈定大修渣堆存区分布范围,并完成水文地质钻探、土壤和地下水取样分析工作。

(三)开展现场检测,全面评估污染状况。省地矿局水勘院兰州分院和第三矿产勘查院于2017年12月24日进场开展土壤地下水钻探取样作业。截至1月8日,共探孔10个(撒拉沟7个,山神沟3个),均未见地下水,采集样品282个,获取检测结果687个。据监测结果显示,大修渣堆存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未造成影响。对照《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811-2011)工业场地标准值,在撒拉沟、山神沟内所取土壤样品汞、铜、铅、镉、铬、锌、镍、氰化物均不超标。其中,铝行业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浓度,撒拉沟内所取土壤样品最大值为1976mg/kg,最小值255mg/kg,山神沟内所取土壤样品最大值为1770mg/kg,最小值514 mg/kg,均低于工业用地2000mg/kg的参考标准。同时,针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在厂区周边先后两次布设16个无组织排放复核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TSP(总悬浮颗粒物)、SO2(二氧化硫)、苯并芘、氟化物4个监测项目,均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

(四)严格标本兼治,科学编制整治方案。已委托西北市政设计院编制完成《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拟通过螯合剂、固化剂等对大修渣掺拌后进行固化、稳定化,降低毒性达到填埋要求,采用全封闭式复合人工防渗系统进行安全封场覆盖,并建设垂直防渗幕墙,采用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结构防护主沟道,确保填埋物不污染周边环境。封场后在堆场周围种草植树,改良土壤,改善植被生态系统。目前方案正在征求专家意见和修订完善,待评审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

(五)坚持举一反三,彻查危废污染隐患。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集中排查工作。截至1月9日,共出动1002人次,检查企业202家,下达限期整改文件47份,行政处罚2家,处罚金额22.98万元。第二阶段全面整改工作已正式启动,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定人员、定标准、定时限,逐项整改、逐个销号。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限期完成历史堆渣清理处置任务。按照环保部督办时限要求,计划于2018年2月20日前完成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编制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3月5日前完成环境治理技术路线。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4项承诺。一是争取电解铝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于今年3月15日前投入运行;二是尽快完成自备电厂超净排放改造;三是实施中水深度处理项目,实现全厂零排放;四是加强现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三)持续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推进全市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实施台账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环境隐患。

后续工作进展将及时公布,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