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身亡家属状告公路段 兰州榆中法院:已超过诉讼时效期

2016-12-23 11:31 兰州晚报 许沛洁

路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死者家属除了向肇事者追讨赔偿外还以疏于管理为由,将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榆中公路管理段告上法庭。昨日,榆中法院公布该案判决。

2014年6月,刘某驾车因超速行驶致追尾撞车,前车乘坐的李某受伤不治。法院于2014年11月作出判决,确认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后,李某的家属以甘肃省兰州公路管理局榆中公路管理段疏于管理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公路段承担赔偿责任。榆中县法院审理认为,公路段确有疏于管理的失职行为,因事故认定书反映出道路凹陷并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故对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此外,该案原告起诉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且不具备时效中断的事由。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