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房产交易中心提醒购房者——八类住房不能交易

2017-08-31 09:43

8月30日,记者从兰州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在购房时一定要警惕目前市场上八类不能交易的房屋。

1.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例如未取得建房手续的违法建筑和个人自建的小产权房。

2.售房人不是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的,例如产权证在去世父母的名下,子女没办房产继承就直接卖房的。

3.房产有权属纠纷的,例如因房产权属问题正在诉讼期间。

4.房屋抵押登记未注销的,例如房屋仍在抵押期间。

5.房屋不能独立使用的,例如买一间商铺的局部,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

6.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的,例如房屋所在区域已发了征收公告的。

7.房屋被查封冻结的,如房主因涉诉或违法,房子被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的。

8.政府配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如配售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